各平台、镇街,各有关企业:
根据《余杭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实施办法》(余科〔2018〕17号)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企业建有区级及以上研发机构(包括浙江省级、杭州市级、余杭区级科技、经信政府部门认定的研发中心、技术中心、企业研究院,认定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);
(二)2016、2017两个年度连续在余杭区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;
(三)2017年度研发投入(以余杭区税务部门确认的企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投入数为准,下同)实际支出在50万元(含)以上;
(四)2017年度营业收入(以余杭区税务部门确认的数据为准,下同)在5000万元以下、5000万元(含)—2亿元、2亿元(含)以上的企业,2017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5%、4%、3%(均含)以上,且2017年度研发投入较2016年度增长5%(含)以上。
(五)享受“一企一策”政策的企业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;执行海创园政策的企业,已享受2017年度研发投入补助的不纳于本次申报范围。
二、申报流程
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,统一通过余杭区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(http://www.yhkjxm.cn/)进行网络申报。
三、申报时间
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。
四、联系方式
区科技局科技研发与产学研合作科,86242941。